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4月26日,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第二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暨廉政自省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活动中,首先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重要讲话精神,集体学习了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市林业局党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总则部分的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和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内容。之后,开展“讲故事学理论”活动,林长办党小组的李慧和马蓓莉同志分别讲述了《习近平在正定》《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故事。最后,一起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观看了党员教育片《望林海》。
会议强调,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临沂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