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市林长办召开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临沂市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和全市总林长会议精神,部署安排有关工作任务。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林长办主任张明利,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林长办副主任陈磊出席会议。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陈磊传达学习了全市总林长会议精神和《临沂市林长制责任单位协作制度》,张明利对开展市级林长巡林督导等有关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张明利强调,一是以森林防火为重点开展巡林督导活动。我市已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10月1日市委书记任刚、市长侯晓滨共同签发《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10月19日召开了全市总林长会议,对抓好森林防火等林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时期,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森林防火等林长制工作责任的重要意义,主动向联系服务的市级林长做好汇报,突出森林防火重点,于年底前深入各自责任区域至少开展1次巡林督导活动,通过巡查、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各县区及林场等严格落实责任措施,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稳定。二是做好市级林长补助资金项目督导实施。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开展巡林活动,指导督促各县区按照资金使用方案抓好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问题,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市级林长责任区域年度目标任务扎实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各个成员单位要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临沂市林长制责任单位协作制度》,认真履行市级林长联系单位职责,做好日常调度、巡林督导、任务落实等工作;同时,积极发挥本部门本系统的优势,做好“林长制 ”“林长 ”统筹结合文章,在涉林的政策制定、项目策划、资金争取、机制体制等方面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建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