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起,《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促进全县湿地保护和发展,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扣主题,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采取、悬挂条幅、印发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在县行政中心楼前开展现场活动。活动现场,向群众讲解立法宗旨、湿地定义、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利用、湿地修复、监管及法律责任等知识,制作电子显示屏1块、悬挂横幅1条、累计发放《国湿地保护法》《湿地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200余份。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湿地保护法》的主要法律条文、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县内山东省汶河国家湿地公园免费开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让尽可能多的人民群众走进湿地公园,感受大美湿地,享受湿地保护成果,让湿地公园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