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11月1日,沂水县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部署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张京春,党组成员、林业发展中心主任、县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魏书文,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林业站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11月是《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后的第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各乡镇(街道)要提高工作站位,切实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把野生动物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会议强调,一是要精心谋划筹备宣传内容,围绕“爱鸟护鸟,童心同行”这一主题,深入挖掘宣传素材组材,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宣传活动。二是要以案示警,梳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案例,分析成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制作宣传片和音频宣传播报。三是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震慑。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四是要发挥林长制作用,组织各级林长特别是乡镇级和村级林长,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清网清套清夹和清除毒饵活动,设法消除各类非法猎捕工具对候鸟生存繁衍造成的不良影响。用好生态护林员队伍,发挥其重要作用,做好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值守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非法猎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