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临沭县店头镇周女士致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称其在店东村所住小区内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对受伤的鸟儿进行了救助。经初步检查鉴定,该鸟为纵纹腹小鸮,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左翅有明显外伤,影响飞行,需要救护治疗。工作人员与周女士沟通后,将该鸟转送至临沂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治疗。
近年来,临沭县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携手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