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郯城县成功救护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眼镜王蛇。
上午9点多,郯城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接到一名村民慌慌张张报警电话,称在郯城街道吴冶庄村的村道上发现了一条罕见的大蛇。接到报警后,公安民警考虑到大蛇如不及时控制,极有可能会伤及村民,立即联系消防队员携带相关装备,火速前往现场进行救助。民警与村民一起对大蛇出没的路边下水管道进行搜索,最终发现了大蛇的踪迹。经过大家齐心协力,终于将这条3米多长的大蛇捕获。民警随即将大蛇移交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往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救护。经专家辨识鉴定,大蛇体长约3.5米,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眼睛王蛇。
据了解,眼镜王蛇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蛇类之一,毒性极强,为大型蛇类,成年后的体长通常在3-4米之间,体重平均在6公斤左右,野生个体最长体长5.58米,分布在我国长江以南地区。我市不存在眼镜王蛇野外分布。对发现的眼镜王蛇,专家分析可能是有人私自购买后放生的。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如果遇到具有攻击性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靠近,要及时躲避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或报告野生动物管理部门,以免受到伤害。同时告诫广大群众,没有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批准严禁放生野生动物,以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