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以改善城乡生态面貌、增进人民生态福祉为目标,以城区道路和水岸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加森林面积及森林蓄积、提升森林质量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增加城区、道路和水岸绿化水平,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构建完善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体系,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成立专项小组,形成合力。成立以县级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将森林城市创建列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督查考核内容,制定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任务台帐,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科学谋划,绘制蓝图。秉持全域创森理念,结合已有规划,认真分析、科学谋划。以规划为引领,把森林城市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乡建设、人居环境提升有机结合,城乡绿化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三是建立机制,狠抓保护。围绕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优化服务机制,做好服务工作。以森林督查、环保督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为总抓手,立足实际,狠抓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加强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保护,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四是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大力弘扬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和谐统一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创森征文、全民义务植树、送苗下乡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为全县森林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